2023年,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,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在市委、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,在县人大、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,按照“一二三七”工作思路,担当作为,比学赶超,全面落实“重点工作提升年”各项任务,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。荣获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、全省高质量发展进步县等荣誉称号。
这一年,我们聚焦发展、强基固本,综合实力不断增强。2023年,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47.6亿元,增长6.9%;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.3亿元,增长5.1%,总量全市第三;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.4%;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.7%;实现进出口总额63.3亿元,增长40.8%,增幅全市第一;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达到738.4亿元、377亿元,分别增长9.6%、4.7%;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.9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