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巨野县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认真做好中央、省生态保护督察及“回头看”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 巨野县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“回头看”反馈问题(序号20)整改工作,达到销号标准,拟予以销号。现将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示, 请社会各界监督。公示日期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30日。
监督电话:0530-*****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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